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工程修缮材料分会-会员服务条例
一、会员与入会
1、会员类别
本分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;
来自相关生产者、经营者、使用者、消费者,以及社会组织、科研机构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等。
2、会员级别
目前分会共包括三类会员单位,分别是:副会长会员、理事会员、会员。
3、入会条件
申请加入本分会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)承认并遵守经济研究会章程,拥护本分会的工作规则;
2)加入本分会的意愿;
3)在工程修缮材料上下游相关领域内的材料生产、施工企业,投资开发、研发设计、科研院所、标准化组织、社会团体和个人。
4、入会程序
1)向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书;
2)提交有关证明材料,包括企业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企业介结;个人会员要提交身份证、学历证明材料和相应的个人资质证书;
3)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研究会备案;
4)由分会秘书处办理入会登记,并颁发会员证书;
5)同时在分会宣传平台(官网、微信平台)完成会员注册事宜
5、退会
1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;
2)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分会,并交回会员证书、证牌;
3)会员连续2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分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;
4)会员如有违法、违纪或违反商会章程的行为,经分会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二、会员享有以下权利
1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)参加本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获得服务的优先权;
3)优先取得信息服务及书刊文献资料;
4)对本分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5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三、会员义务
1)遵守商会章程,奉行分会宗旨,执行分会决议;
2)积极参加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3)协助分会进行企业基本情况调查、行业研究调查、年度经营业绩统计;
4)积极配合分会网站、会刊、数据库的补充和维护;
5)对分会工作流程、工作计划提出建议;
6)按时、按标准缴纳会员费,
7)指定专门部门、专门人员负责与分会的联络工作,遇有调整及时与分会沟通。